土地开发公司诉华夏公司合同纠纷案胜诉
发布公告周期:2019-08-26 14:44:19 2019年6月10日,集团下属子公司土地开发公司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1民终6549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一审法院判决,由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土地开发公司支付用地补偿款438.4万元。
该起案件为集团组建成立后首起诉讼案件。在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案自2018年1月10日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以来,历经一审、二审程序,最终实现胜诉,相关款项于2019年8月上旬执行到位。该起案件的胜诉,不仅妥善解决了土地开发公司与华夏公司遗留的合同纠纷问题,有效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也为集团妥善处理其它遗留问题增长了信心,积累了经验。
该起案件为集团组建成立后首起诉讼案件。在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案自2018年1月10日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以来,历经一审、二审程序,最终实现胜诉,相关款项于2019年8月上旬执行到位。该起案件的胜诉,不仅妥善解决了土地开发公司与华夏公司遗留的合同纠纷问题,有效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也为集团妥善处理其它遗留问题增长了信心,积累了经验。
(供稿人:风险防控部 周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