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条规“每周一学”(十八)
公布的时候:2020-08-19 17:17:46 编者按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以案说纪,学习郴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3起党员领导干部休假期间违纪典型案件。
经查,2003年至2019年,何淼仁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长期与冶炼、煤矿企业老板等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字牌、麻将赌博活动,非法获利约100万元。2013年至2019年,何淼仁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6.2万元和大量茅台酒、“和天下”香烟等礼品。2018年8月,何淼仁在深圳休假期间,违规收受私人老板赠送的价值1万余元的公文包1个。此外,何淼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何淼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赌博活动获利和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2.原郴州市人防办正处级干部刘文杰节假日期间违规出国(境)问题。
经查,2013年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刘文杰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境)到柬埔寨、几内亚比绍等地。此外,刘文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刘文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待遇。
3.汝城县汝城钨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正科级干部李湘章休假期间酒后驾车问题。
经查,2019年9月22日,李湘章在休假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李湘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带薪休假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重要关怀,对增强和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的“高危期”和一些别有用心的“围猎者”腐蚀党员干部的“黄金期”。上述3起典型案件均发生在节假日或休假期间,有的是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的礼品礼金,有的是违规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赌博活动,有的是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境),有的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等。这充分表明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置党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挑战纪律底线,最终咎由自取。这些案件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在高压惩治之下稍有松懈就会伺机反弹,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谈话提醒等工作,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引为镜鉴,以案明纪,真正入心入脑,自觉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紧盯违规公款吃请、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节假日“歪风”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组稿:纪检监察室)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3月7日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以案说纪,学习郴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3起党员领导干部休假期间违纪典型案件。
每周一学
1.临武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常务)何淼仁节假日期间违规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赌博活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问题。经查,2003年至2019年,何淼仁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长期与冶炼、煤矿企业老板等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字牌、麻将赌博活动,非法获利约100万元。2013年至2019年,何淼仁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共计6.2万元和大量茅台酒、“和天下”香烟等礼品。2018年8月,何淼仁在深圳休假期间,违规收受私人老板赠送的价值1万余元的公文包1个。此外,何淼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何淼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赌博活动获利和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2.原郴州市人防办正处级干部刘文杰节假日期间违规出国(境)问题。
经查,2013年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刘文杰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境)到柬埔寨、几内亚比绍等地。此外,刘文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刘文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待遇。
3.汝城县汝城钨矿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正科级干部李湘章休假期间酒后驾车问题。
经查,2019年9月22日,李湘章在休假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李湘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带薪休假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重要关怀,对增强和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的“高危期”和一些别有用心的“围猎者”腐蚀党员干部的“黄金期”。上述3起典型案件均发生在节假日或休假期间,有的是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的礼品礼金,有的是违规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赌博活动,有的是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境),有的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等。这充分表明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置党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挑战纪律底线,最终咎由自取。这些案件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在高压惩治之下稍有松懈就会伺机反弹,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谈话提醒等工作,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引为镜鉴,以案明纪,真正入心入脑,自觉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紧盯违规公款吃请、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节假日“歪风”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组稿:纪检监察室)